建筑与设计全体本科生:
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,我院在全体学生范围内开展了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工作。经学生自愿申请、辅导员审核、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,学院认定小组结合班级评议认定会议记录、学生填写的各项信息以及《西南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》和相关证明材料,对各年级认定结果进行审核。现将本年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公示(见附件),详情至X8225咨询周冶老师。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请于2019年10月14日下午17:00前,实名反馈至周老师处,恕不接受匿名、QQ、微信、电话等反馈。
建筑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组
2019年10月9日